德阳人才大市场用人单位招聘人才须知

 

    根据《四川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》和《德阳人才大市场管理规定》,用人单位进入人才大市场招聘人才或通过德阳人事人才网招聘人才,须按下列规定办理:

    一、提前3-5天与人才大市场联系,办理相关手续,并向人才大市场提供下列材料:

    (一)有关部门批准其成立的文件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、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;

    (二)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介绍信、人才需求信息表;

    (三)外地用人单位除须提供上述材料外,还须提供其工商注册地政府人事部门人才服务机构的介绍信。

    二、经人才大市场审查后认真填写《招聘单位登记表》;

    三、用人单位应如实提供招聘信息(如拟招聘人才的数量、岗位及对应聘人才的学历、职称等要求),招聘信息一经发布,不能随意更改。严禁用人单位提供虚假招聘信息,否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    四、用人单位提前预定摊位参加现场人才招聘会的,应准时到场,不得无故缺席。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到场,应提前通知人才大市场,否则,人才大市场将取消其入场招聘资格。

    五、参加现场招聘会的单位,由人才大市场统一安排摊拉,每个摊位限用人单位工作人员2名。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人才大市场统一制作的《招聘单位工作人员证》,并在指定的摊位上开展招聘活动,不得在场内四处游动招聘。《招聘单位工人作员证》只能由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使用,严禁交换、传递给他人,否则,人才大市场将当场取消该单位的招聘资格。

    六、招聘单位在招聘活动中,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应聘者收取费用,不得以招聘为名谋取不正当利益,不得侵害应聘人才及其他单位的合法权益。

    七、用人单位在人才大市场招聘人才时,应对应聘者的身份、学历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,并依法严格管理。如用人单位对应聘者情况失察、管理疏漏而给单位造成损失,由用人单位自行负责。

    八、招聘单位与应聘个人确定聘用关系时,应当签订规范的书面合同,依法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。同时,按有关规定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。

    九、招聘单位在招聘会上如果没有招到满意的人员,可填写好《招聘信息反馈表》交给人才大市场工作人员,委托人才大市场进行人才派遣或者另行推荐。

    十、用人单位在招聘活动中违反本《须知》,给他人造成损失的,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03年12月1日